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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类经营主体: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群众旅游、餐饮、购物等消费集中、市场交易活跃,为持续稳定民生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各类经营者价格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基础经营行为
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发生变动时,必须第一时间更新标价,严禁随意涂改、遮挡价签。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经营单位,需重点做好粮、油、肉、水果等生活必需品标价公示,保障群众生活消费透明化。
二、严控节日商品价格,杜绝涨价乱象
针对月饼、礼盒等节庆热销商品,各经营者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合理制定销售价格,严格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监管核查。严禁利用节日消费大幅提高日常平价商品、刚需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规范促销经营行为,严禁各类价格欺诈
各经营者开展打折、满减等各类节日促销活动,必须提前明确公示促销起止时间、优惠范围、原价依据等详细内容,不得设置隐蔽条款、霸王条件误导消费者。坚决杜绝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严禁标注“全网最低”“特价仅此一次”等绝对化、误导性价格宣传用语。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服务价格收费
酒店、民宿等住宿行业,要合理调控节日客房价格,提前公示房价标准、退房规则及各项服务收费,严禁节日期间短期大幅涨价、临时漫天加价。
餐饮行业需规范菜品、酒水等收费项目,所有收费标准全部公示,严禁强制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临时增项加价、缩水服务标准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景区、游乐场所、乡村文旅点位等文旅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各项惠民优惠政策,公示门票价格、开放时间、收费项目,严禁擅自涨价、强制代收保险、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
五、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主动合规诚信经营
各类经营者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提醒告诫内容,主动开展节前自查自纠,自觉维护全县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杜绝逐利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经营行为。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力度,对经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县各类经营主体: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群众旅游、餐饮、购物等消费集中、市场交易活跃,为持续稳定民生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各类经营者价格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基础经营行为
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发生变动时,必须第一时间更新标价,严禁随意涂改、遮挡价签。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经营单位,需重点做好粮、油、肉、水果等生活必需品标价公示,保障群众生活消费透明化。
二、严控节日商品价格,杜绝涨价乱象
针对月饼、礼盒等节庆热销商品,各经营者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合理制定销售价格,严格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监管核查。严禁利用节日消费大幅提高日常平价商品、刚需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规范促销经营行为,严禁各类价格欺诈
各经营者开展打折、满减等各类节日促销活动,必须提前明确公示促销起止时间、优惠范围、原价依据等详细内容,不得设置隐蔽条款、霸王条件误导消费者。坚决杜绝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严禁标注“全网最低”“特价仅此一次”等绝对化、误导性价格宣传用语。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服务价格收费
酒店、民宿等住宿行业,要合理调控节日客房价格,提前公示房价标准、退房规则及各项服务收费,严禁节日期间短期大幅涨价、临时漫天加价。
餐饮行业需规范菜品、酒水等收费项目,所有收费标准全部公示,严禁强制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临时增项加价、缩水服务标准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景区、游乐场所、乡村文旅点位等文旅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各项惠民优惠政策,公示门票价格、开放时间、收费项目,严禁擅自涨价、强制代收保险、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
五、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主动合规诚信经营
各类经营者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提醒告诫内容,主动开展节前自查自纠,自觉维护全县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杜绝逐利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经营行为。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力度,对经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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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类经营主体: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群众旅游、餐饮、购物等消费集中、市场交易活跃,为持续稳定民生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各类经营者价格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基础经营行为
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发生变动时,必须第一时间更新标价,严禁随意涂改、遮挡价签。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经营单位,需重点做好粮、油、肉、水果等生活必需品标价公示,保障群众生活消费透明化。
二、严控节日商品价格,杜绝涨价乱象
针对月饼、礼盒等节庆热销商品,各经营者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合理制定销售价格,严格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监管核查。严禁利用节日消费大幅提高日常平价商品、刚需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规范促销经营行为,严禁各类价格欺诈
各经营者开展打折、满减等各类节日促销活动,必须提前明确公示促销起止时间、优惠范围、原价依据等详细内容,不得设置隐蔽条款、霸王条件误导消费者。坚决杜绝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严禁标注“全网最低”“特价仅此一次”等绝对化、误导性价格宣传用语。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服务价格收费
酒店、民宿等住宿行业,要合理调控节日客房价格,提前公示房价标准、退房规则及各项服务收费,严禁节日期间短期大幅涨价、临时漫天加价。
餐饮行业需规范菜品、酒水等收费项目,所有收费标准全部公示,严禁强制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临时增项加价、缩水服务标准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景区、游乐场所、乡村文旅点位等文旅经营主体,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各项惠民优惠政策,公示门票价格、开放时间、收费项目,严禁擅自涨价、强制代收保险、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
五、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主动合规诚信经营
各类经营者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提醒告诫内容,主动开展节前自查自纠,自觉维护全县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杜绝逐利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经营行为。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力度,对经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