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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5年度)填报单位: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网站名称磴口县人民政府首页网址 http://www.nmgdk.gov.cn/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类型☑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20008ICP备案号 蒙ICP备13001742号公安机关备案号蒙公网安备15082202000101号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294474网站总访问量(单位:次)713046信息发布(单位:条)总数1860概况类信息更新量78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644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138专栏专题(单位:个)维护数量15新开设数量2解读回应解读信息发布总数(单位:条)25解读材料数量(单位:条)25解读产品数量(单位:个) 0媒体评论文章数量(单位:篇) 0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0办事服务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是 □否注册用户数(单位:个) 0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1452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 1039办件量(单位:件)总数 12932自然人办件量 9596法人办件量 3336互动交流是否使用统一平台☑是 □否留言办理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20办结留言数量(单位:条)20平均办理时间(单位:天)3公开答复数量(单位:条)20征集调查征集调查期数(单位:期)5收到意见数量(单位:条)0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5在线访谈访谈期数(单位:期) 0网民留言数量(单位:条) 0答复网民提问数量(单位:条) 0是否提供智能问答☑是 □否安全防护安全检测评估次数(单位:次) 2发现问题数量(单位:个) 0问题整改数量(单位:个) 0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是 □否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 □否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是 □否移动新媒体是否有移动新媒体☑是 □否微博名称 无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0关注量(单位:个) 0微信名称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47订阅数(单位:个) 186其他 无创新发展☑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其他_________适老化浏览________备注:由于网上政务服务用户注册,全部依托全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提供用户注册,故所有用户注册数量统一填写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年报和政务服务网年报中,本网注册用户数填为0。单位负责人:杨勇 审核人:李杰 填报人:李颖慧联系电话: 0478-4406887 填报日期:2026年1月15日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因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原土地证权利人无法联系,现对以下土地证予以遗失注销。土地证权利人:王铁梅,地号:13-01-257,土地面积:208.61㎡,土地坐落:黄河管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国有土地权证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土地证注销登记手续。联系地址:磴口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478-4406990特此公告。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年7月21日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马咏红,身份证号码:640221********0040,不慎将坐落磴口县巴彦高勒镇黄河管区四完小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磴口县字第10402100059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马咏红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年7月21日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中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磴口县农灌机电井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一期)(第一批)(第一标段)项目,该工程于2025年1月10日开工至2025年5月20日交工验收。现该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审查,中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斯维)符合退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相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举报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大楼328室投诉举报电话:0478-4268695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20日
关于对2025年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开展2025年区外引才专场招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磴口县所属事业单位确定8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序号主管单位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考 号1磴口县水利局磴口县水土保持站工程技术岗杨皓翔A142磴口县水利局磴口县黄河河道堤防养护中心工程技术岗吕自杰A053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磴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岗杨慧婷C134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磴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岗杨可帆F025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磴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岗刘一廷F016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磴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工程技术岗吴小龙A087磴口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磴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岗李冉G158磴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磴口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岗田敏G02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478-4268665 监督举报电话:0478-4219006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21日
关于2026年磴口县申报初、中、高级职称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参评人员:磴口县2026年申报初、中、高级职称资格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为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参评人员仔细核对个人姓名、申报专业、资格条件等关键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务必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人社局反馈更正。一、公示期限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二、监督举报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资格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合法方式向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供明确具体的佐证材料,同时署上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处理。举报联系电话:0478-4268633、0478-4268681联系地址: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室)三、附件附件1:磴口县2026年申报社会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 附件2:磴口县2026年申报社会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附件3:磴口县2026年申报基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附件4:磴口县2026年教育系统申报社会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附件5:磴口县2026年教育系统申报社会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附件6:磴口县2026年教育系统申报基层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附件7:磴口县2026年教育系统申报社会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附件8:(高评委)2026年磴口县建设工程高级申报花名册附件9:(高评委)2026年磴口县申报工程系列电子专业人员汇总花名册附件10:(高评委)2026年磴口县水利工程高级申报花名册附件11:磴口县2026年申报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附件12:磴口县2026年申报社会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14日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1个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序号取水单位取水许可证号注销原因1磴口县甜美创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D150822G2021-0078取水许可过期特此通知 磴口县水利局2026年7月20日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张美芳,身份证号码:152823********252X,不慎将坐落磴口县巴彦高勒镇红卫管区七街坊寓盛园B3号楼六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5)磴口县不动产权第0000074号产权证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权利人张美芳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年7月2日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磴口县江楼电子商务行等161户个体工商户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2026年7月9日,我局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收到登记注册股案件线索移送书,登记注册股工作人员发现在2026年5-6月期间,磴口县江楼电子商务行等161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注册,其店铺类型分别有商务行、百货店、服装店、工作室和生活用品店,且注册地址均为虚假地址。经查,磴口县江楼电子商务行等161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地址为虚假地址,具体表现为:登记地址实际不存在或登记地址虽存在但实际由其他市场主体所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涉嫌构成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之规定,拟决定撤销以上161户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 刘赫挺 联系电话: 17614730284 联系地址: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市场监管所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7 月 14 日
关于磴口县2026年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园区建设的公告, 一、磴口县2026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园区建设按照自治区农牧厅《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磴口县以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为主线,开展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市建设,集成推广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打造1个万亩片,辐射带动6.6万亩。优先选择种植规模大、技术能力强、配合意愿高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主体等落实相关措施。重点推广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二、种植主体遴选和确定种植主体向当地苏木镇、农垦公司提出申请,由苏木镇、农垦公司进行实地审核后报到县农牧和科技局617室。1、万亩片要求籽粒玉米大面积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玉米种植密度达到5500株/亩以上。2、辐射区的每个主体籽粒玉米要求连片种植,面积达到800亩以上,玉米种植密度达到5200株/亩以上。3、主体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种植地块证明(自有耕地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土地需提供备案后的国家示范文本合同,即《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考核后择优遴选确定主体。项目不得与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坚决防止重复补贴、避免“垒大户”。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附件: 磴口县2026年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主体遴选申报考核表咨询地址:磴口县农牧大楼612室咨询电话:0478-4269872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2026年7月13日